必瘦站3職員涉恐嚇面頸生疣或變癌 迫客買9萬元療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5/23 14:52

最後更新: 2016/05/23 17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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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員佘詩曼為「必瘦站」代言人。

39歲女顧客光顧必瘦站旺角朗豪坊分店,接受價值1,888元的去斑療程,先被職員游說將去斑療程升級至13,888元,後來再被職員以她胸部生疣可能患癌為由,威迫她再購入價值9萬元的除疣和保養療程。女顧客事後向消委會及海關投訴,涉案3名職員被控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今日(23日)受審。

涉案3名被告依次為林淑麗(50 歲)、劉穎賢(33歲)及馮穎欣(30歲),她們否認共兩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。

任職售貨員、月入約1.4萬元的女事主許麗琨今日供稱,她於2014年9月30日首次光顧必瘦站旺角朗豪坊分店,目的是為了接受價值1,888元的C6去斑療程,後來經職員推銷下,改為以13,888元升級至C9去斑療程。

同年11月20日,事主第4度光顧,首被告先提議事主加錢進行收毛孔及緊膚等療程,事主均以無錢為由拒絕,其後首被告又指事主的面部及頸部生疣,並叫事主脫衣讓她檢查,隨後指事主的疣已蔓延至胸部,可能引起病變導致癌症,隨後次被告及疣專家第三被告亦加入游說事主加購價值6萬元的除疣療程,事主為醫病故答應購買。

事主指,次被告先以其信用卡收取2萬元,並叫事主在分期表上簽名,當時表上並無填上金額。隨後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向事主稱其疣會復發,建議她加3萬元購入保養療程,事主答應,並以EPS支付3萬元,事主指當時她已在必瘦站逗留逾4小時。

事主回家後才發現被碌卡4萬元,上門要求退款不果,故向消委會投訴。